2026年张家港市公路下穿排水泵房养护维修、管道疏通项目
2026-BFYH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26年张家港市公路下穿排水泵房养护维修、管道疏通项目已由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苏市路计〔2025〕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港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养护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张家港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6年张家港市公路下穿排水泵房养护维修、管道疏通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与内容
张家港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管养的公路下穿、疏港高速地方配套等泵房日常养护及下穿通道管井、检查清理疏通。即346国道(张杨公路)、228省道(苏虞张公路)、604省道(港丰公路)、259省道(港华路)、弘吴大道下穿、疏港高速地方配套工程下穿、西二环等17处泵房养护维修;204国道、346国道(张杨公路)、228省道(苏虞张公路)下穿等17处自排水;开展应急值守及应急突发事件处置。
本次招标项目共设1个标段,即2026-BFYH标段,招标内容为合同范围内泵房日常养护、管道疏通工程等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需的临时工程等的施工和缺陷修复。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缺陷责任期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
a.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b.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或以上资质。
注: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业绩要求:
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过泵房养护工程施工项目;
(3)信誉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日,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施工类)为“C级”或以上级别;
b、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日,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日,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建建管〔2016〕707号)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禁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求,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相关部门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投标;
(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a、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资格,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可具有省级或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b、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须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c、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均无在岗项目【提供“拟投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任职承诺函”的视为无在岗项目】。
(5)其他要求:
a、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数量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可具有省级或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
b、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须为本单位职工,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三个月(2025年9月~2025年11月)或以上在本单位连续交纳社保的缴费证明扫描件【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委员会核实。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预约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张家港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张家港市华昌路1号交通大厦
联系人:蔡晓华
电话:0512-******
******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南环东路1号北塔4层0429室
电话:0512-******-8010
联系人:金健文、庄亦农、张立新
邮箱:******
行政监督:张家港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计划科(建设管理科)
地址:张家港市华昌路1号交通大厦
电话:0512-******
8.其他
8.1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有限公司咨询,咨询电话:400-6666-101。
8.2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8.3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8.4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8日10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8日11时0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港分中心8楼开标室(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滨河路1号国泰金融广场C座)对收到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按电子交易平台流程确定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对第二个信封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批量解密。
8.5提醒:
(1)开标时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建议投标人自备电脑和网络按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2、窗体顶端
(2)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5194/OP/login.aspx)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或澄清(若有),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或澄清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资格审查资料优先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直接生成的《投标报表》,并确保与“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的内容一致。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 号)第三十三条规定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如未提供上述截图或者提供的上述截图未能有效证明的,则不予认定。投标人还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
(4)本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而对交通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以下简称《公路工程标准文件》)进行的补充、完善或修改,投标人应将《公路工程标准文件》和项目专用本结合阅读。凡《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与项目专用本不一致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未对《公路工程标准文件》进行补充、完善、修改和说明的,以《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为准。《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及《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5)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6)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建设主管部门投诉。
(7)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评审,投标人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应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1款的暗标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请各投标务必注意!
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附件下载地址:
招标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