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规格及要求
品目1:Φ500mm超高功率电极
1 、供货范围:Φ500mm超高功率电极(2台45吨超高功率电弧炉)
2、电极使用条件及初炼炉主要技术参数
设备名称 | 额定容量 | 一次电压 | 二次电压 | 二次额定电流 |
45吨超高功率电炉 | 45MKVA(长期过载20%) | 35KV | 440-580 580-720V 15档有载调压 | 36084A-44794A |
注:以上参数仅供参考,投标单位需熟知需方生产现场工况。
3、技术要求及限制条件
电极规格 | 技术指标要求 | 性能要求与考核 |
Φ500mm | 1、接头为一寸四丝、长接头(接头型号: 269.88×457.2mm,T4L),电极本体与接头的数量配比为1:1.05,电极本体长度为2400m,电极本体与接头预连接包装。 2、电极供应量每30T免费提供电极石墨提升塞2个(需进行包装)。力矩扳手1个。 | 1、甲方炼钢分厂按目前生产条件和技术参数不变的情况,乙方产品相关技术指标符合YB/T4090-2015要求。 2、电极使用过程中因电极质量(接头开裂、掉块、断电极等现象)原因造成生产事故和影响正常冶炼操作:如造成钢水成份事故考核乙方2000元/次;如电极本体严重掉块、断电极等现象考核乙方1000元/次,需方有权提出质量异议并终止供方的供货权力。 3、正常生产情况下,电极消耗≤7.5g/Kwh(每度电电极消耗),超出部分不予结算或需方向供方提出异议进行索赔。 4、使用过程中因供方电极质量原因造成方生产、质量及安全等事故导致的直接损失由供方负责赔偿。 |
4 双方责任
4.1 双方的共同责任
4.1.1 甲、乙双方各指派一人负责双方日常事务的联络和处理;
4.1.2 甲、乙双方对电极质量负共同责任,双方需进行技术交流与合作,共同提
高电极的使用质量和优化电极的使用环境;
4.1.3 甲、乙双方有权对对方的管理等各方面工作提出合理建议和异议,对方
应虚心接受并改进相应的工作。
4.2 甲方的责任
4.2.1 甲方必须如实记录好乙方电极的使用情况,如遇批量质量事故必须及时
通知乙方进入甲方现场进行跟踪分析;同时对出现连续事故甲方要召集甲乙双方
共同召开分析会,确定事故责任;
4.2.2 乙方工作人员进入甲方现场时,甲方必须按甲方的安全管理规定对乙方
进行安全管理;
4.2.3 甲方必须对乙方的电极使用质量负责,禁止使用电极增碳和其它违规操
作。
4.3 乙方的责任
4.3.1 乙方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7S、治安管理等规章制度
和管理规定,乙方人员违反甲方规定,甲方有权按甲方规定的考核处理办法进行
考核和处理;
4.3.2 在乙方电极使用期间,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电极使用技术服务;
4.3.3 乙方必须保证甲方仓库内有合理的库存,以满足生产顺行为原则;
4.3.4 乙方必须注明投标电极生产厂家的名称,且供货期间不得更改厂家。
5 违约责任追究
5.1 如乙方电极出现质量问题而影响甲方生产、质量及安全等导致的直接损
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其中热停时间按30元/分钟赔偿,钢水损失按1500元/吨赔
偿;
5.2 如由于乙方电极质量原因造成的事故电极需加工,则加工费金额在结算
中予以扣除。如不需加工,乙方可自行处理事故电极(不包括由于甲方原因造成
的事故电极);
5.3 必须保证在甲方仓库半个月库存,因乙方原因供货不上造成甲方停产,
一切损失由乙方赔偿给甲方。
技术规格及要求
品目1:Φ500mm超高功率电极
1 、供货范围:Φ500mm超高功率电极(2台45吨超高功率电弧炉)
2、电极使用条件及初炼炉主要技术参数
设备名称 | 额定容量 | 一次电压 | 二次电压 | 二次额定电流 |
45吨超高功率电炉 | 45MKVA(长期过载20%) | 35KV | 440-580 580-720V 15档有载调压 | 36084A-44794A |
注:以上参数仅供参考,投标单位需熟知需方生产现场工况。
3、技术要求及限制条件
电极规格 | 技术指标要求 | 性能要求与考核 |
Φ500mm | 1、接头为一寸四丝、长接头(接头型号: 269.88×457.2mm,T4L),电极本体与接头的数量配比为1:1.05,电极本体长度为2400m,电极本体与接头预连接包装。 2、电极供应量每30T免费提供电极石墨提升塞2个(需进行包装)。力矩扳手1个。 | 1、甲方炼钢分厂按目前生产条件和技术参数不变的情况,乙方产品相关技术指标符合YB/T4090-2015要求。 2、电极使用过程中因电极质量(接头开裂、掉块、断电极等现象)原因造成生产事故和影响正常冶炼操作:如造成钢水成份事故考核乙方2000元/次;如电极本体严重掉块、断电极等现象考核乙方1000元/次,需方有权提出质量异议并终止供方的供货权力。 3、正常生产情况下,电极消耗≤7.5g/Kwh(每度电电极消耗),超出部分不予结算或需方向供方提出异议进行索赔。 4、使用过程中因供方电极质量原因造成方生产、质量及安全等事故导致的直接损失由供方负责赔偿。 |
4 双方责任
4.1 双方的共同责任
4.1.1 甲、乙双方各指派一人负责双方日常事务的联络和处理;
4.1.2 甲、乙双方对电极质量负共同责任,双方需进行技术交流与合作,共同提
高电极的使用质量和优化电极的使用环境;
4.1.3 甲、乙双方有权对对方的管理等各方面工作提出合理建议和异议,对方
应虚心接受并改进相应的工作。
4.2 甲方的责任
4.2.1 甲方必须如实记录好乙方电极的使用情况,如遇批量质量事故必须及时
通知乙方进入甲方现场进行跟踪分析;同时对出现连续事故甲方要召集甲乙双方
共同召开分析会,确定事故责任;
4.2.2 乙方工作人员进入甲方现场时,甲方必须按甲方的安全管理规定对乙方
进行安全管理;
4.2.3 甲方必须对乙方的电极使用质量负责,禁止使用电极增碳和其它违规操
作。
4.3 乙方的责任
4.3.1 乙方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7S、治安管理等规章制度
和管理规定,乙方人员违反甲方规定,甲方有权按甲方规定的考核处理办法进行
考核和处理;
4.3.2 在乙方电极使用期间,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电极使用技术服务;
4.3.3 乙方必须保证甲方仓库内有合理的库存,以满足生产顺行为原则;
4.3.4 乙方必须注明投标电极生产厂家的名称,且供货期间不得更改厂家。
5 违约责任追究
5.1 如乙方电极出现质量问题而影响甲方生产、质量及安全等导致的直接损
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其中热停时间按30元/分钟赔偿,钢水损失按1500元/吨赔
偿;
5.2 如由于乙方电极质量原因造成的事故电极需加工,则加工费金额在结算
中予以扣除。如不需加工,乙方可自行处理事故电极(不包括由于甲方原因造成
的事故电极);
5.3 必须保证在甲方仓库半个月库存,因乙方原因供货不上造成甲方停产,
一切损失由乙方赔偿给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