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1台45吨级电动正面吊招标
发布日期:2025-04-21 16:49:1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有限公司1台45吨级电动正面吊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货物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有限公司招标采购1台45吨级电动集装箱正面吊采购,本次招标采购的集装箱正面吊将主要用于场内的集装箱装卸作业,实行每天两班作业制,每班12小时,每天平均作业时间为18小时。电动集装箱正面吊应结构合理,动力充足,充电便捷,技术先进,性能优良,经济实用,工作可靠,操作方便,易于维修,具有各种安全保护装置。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
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
交付地点:提供的电动集装箱正面吊以整机状态交付而且按交货时间一次性运到连云港远港物流有限公司东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应为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制造商不得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同时授权两个或以上的代理商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不得和代理商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代理商必须具有制造商的合法授权,就招标内容中同一货物不得代理两个或以上品牌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信誉要求
3.2.1、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 其他要求
3.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3.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具体报名程序为:
4.1拟报名单************有限公司集中采购平台(******/)******服务中心网址******)上发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报名条件。
4.2请投标人于2025年4月21日至4月27日8:00~17:00将单位介绍信扫描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招标文件费用电汇截图、开票信息及发票邮寄地址word版至******邮箱。未按时发送上述材料至指定邮箱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4.3招标文************银行连云港连云支行;账号:************36757),不接受现金支付。网银、电汇、转账请备注项目简称+投标单位简称,以便查实。上述费用支付必须于2025年4月27日17时之前完成;未按时缴纳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4.4投标人须及时自行扫描开票二维码,否则可能导致无法开取购买标书费发票。
4.5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第3.4.1条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本次招标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踏勘。
5.2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统一在投标会上送交。
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14时30分。
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送交到: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山西路255号鑫源大厦11楼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有限公司集中采购平台(******/)******服务中心网址******)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