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财务要求:投标人2021年?2023年******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含审计报告)【备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3业绩要求:无要求。
3.4信誉要求:(1)最近三年内不得有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工程质量问题。(2)在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①被《信用中国》(http:\\******,gov.cn)列为受惩名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②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有犯罪、行贿记录;(3)不得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不得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得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5人员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员和安全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人员,并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项目经理:持有贰级或贰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部门(机构)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项目经理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界定为无在建工程:
①在建项目施工合同(包括签订的补充协议)工期已结束。
②项目通过合同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
③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工程项目已按建设管理程序办理停工手续。
(2)技术负责人:持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
(3)质量管理员:持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部门(机构)颁发的质量检查员证。
(4)安全管理员: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机构)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6其他要求:
(1)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以及拟投入该项目的其他管理人员必须提供本年度(在第一季度开标的提供上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开标当月前连续3个月(如在7月开标,则需要提供含有4、5、6月或3、4、5月)的参保缴费凭证。
(2)招标人约定:
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预留40%预算总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该预留部分中的60%为小微企业的份额。投标人必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分包承诺函,承诺如若中标后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桂财采〔2024〕55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政策执行。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②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③投标人未列入广西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