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石家庄高新区和邯郸市邯山区充电基础设施一期项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石家庄高新区和邯郸市邯山区充电基础设施一期项目设备采购 已由 ******有限公司 以 《关于资************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邯郸大名县充电基础设施一期等九个项目备案的报告》(冀高资源〔2025〕1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投资建设石家庄高新区充电基础设施一期项目: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的6处场地投资建设充电站,共配置600KW一拖十 2超充设备2套、600KW一拖十一智能群充设备1套、600KW一拖十二智能群充设备4套、720KW一拖十二智能群充设备3套、720KW一拖十二智能群充设备1套,配套新建630kVA箱变1座,1250kVA箱变5座,10kV外电源线路。其中分体式液冷智能群充设备2套,分体式风冷智能群充设备9套,详见招标文件。邯郸市邯山区充电站项目一期:在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内选址1处场站进行建设。共计投资建设重卡停车位18个,新能源汽车充电车位8个。其中充电设备22套,含320kW一体桩18套,120KW一体桩4套。配套新建环网柜、箱变及10kV外电源线路。2.1.1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交付。2.1.2交货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邯郸市邯山区。2.1.3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2.1.4安全目标: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2招标范围:投标人负责设备的设计优化、生产制造、运输到货、技术指导、安装交底以及设备质保相关的服务工作。本项目分为4个标段,投标人最多只能对其中1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具体招标范围与标段划分为:一标段:重卡充电设备(一体式风冷式)采购;二标段:分体式充电设备(分体式风冷式)采购;三标段:分体式充电设备(分体式液冷式)采购;四标段:箱式变压器设备采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一标段: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制造商;二标段: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制造商;三标段: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制造商;四标段: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制造商;
3.1.2 业绩要求: 一标段为:近3年内(2022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所投品牌重卡充电设备(一体式风冷式)的供货业绩;二标段为:近3年内(2022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的所投品牌充电设备(分体式风冷式)的供货业绩;三标段为:近3年内(2022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所投品牌充电设备(分体式液冷式)的供货业绩;四标段为:近3年内(2022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的所投品牌箱式变压器的供货业绩。
3.1.3 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近一年(2024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曾在所投设备供货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所投设备供货合同被解除。
3.1.4 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均不含分公司)。注:以上查询结果以开标当天查询情况为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12-23 00:00:00 至 2025-12-29 17:00:00 (北京时间,下同),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
4.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1-12 09:00:00 ,地点为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有限公司网站”(http://******)和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成功,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本公告5.2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以《关于资************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邯郸大名县充电基************有限公司以《 关于投资建设石家庄市高新区充电基础设施一期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意见 》(冀高建〔2025〕347号)、《关于投资建设邯郸市邯山区充电基础设施一期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备案的报告》(冀高资源〔2025〕25号)批复。
8.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后电话通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联系人:陈昌凯031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郝楠******810)。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9.1 监督部门名称: ******办公室
9.2 电话: 0311-******
9.3 电子邮件: /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否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 ******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石家庄高新区和邯郸市邯山区充电基础设施一期项目设备采购一标段 | 投标人/供应商 | 900 |
| ******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石家庄高新区和邯郸市邯山区充电基础设施一期项目设备采购二标段 | 投标人/供应商 | 900 |
| ******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石家庄高新区和邯郸市邯山区充电基础设施一期项目设备采购三标段 | 投标人/供应商 | 900 |
| ******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石家庄高新区和邯郸市邯山区充电基础设施一期项目设备采购四标段 | 投标人/供应商 | 900 |
13.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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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石家庄市裕华区仁祥大厦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农路48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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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050000 | 邮编: | 0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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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陈昌凯、周涛 | 联系人: | 郝楠、宿子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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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 0311-****** | 电话: | 0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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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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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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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 / | 网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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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 | / | ******银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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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帐号: | / | 帐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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