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 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技术部分评分表 人员配备及技术水平 | 2、项目管理机构的施工人员配备情况(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承接施工任务方): (1)施工技术负责人(本项最高3分): ①取得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资格15年(含15年)或以上的,得1分;10-14年的,得0.5分;9年(含9年)或以下的,得0.2分;(年限以职称证发证日期为准) ②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担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每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 ③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担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完成过的建筑工程施工项目获得过省级或以上质量奖项的,每项得1分;获得过市级质量奖项的,每项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 4、项目管理机构的设计人员配备情况(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承接设计任务方): (1)设计负责人(3分) ①具有建筑设计相关专业正高级职称的得1分,具有建筑设计相关专业副高级职称的得0.5分; ②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担任设计负责人完成过的建筑工程设计项目获得过省级或以上设计奖项的,每项得1分;市级或以上设计奖项的每项得0.5分;本项最高得2分。 | 2、项目管理机构的施工人员配备情况(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承接施工任务方): (1)施工技术负责人(本项最高3分): ①取得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资格15年(含15年)或以上的,得1.5分;10-14年的,得1分;9年(含9年)或以下的,得0.5分;(年限以职称证发证日期为准) ②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担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每项得1.5分;本项最高得1.5分。 4、项目管理机构的设计人员配备情况(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承接设计任务方): (1)设计负责人(3分) ①具有建筑设计相关专业正高级职称的得1.5分,具有建筑设计相关专业副高级职称的得0.75分; ②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担任设计负责人完成过合格的类似设计业绩的,每项得1.5分;本项最高得1.5分。 |
3 | 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技术部分评分表 工程研发能力 |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承接施工任务方)曾获得过省级或以上建筑工程类科技创新企业类证书的,每次得0.5分,最高得2.5分。 注:本小项最高得2.5分。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承接设计任务方)曾获得过省级或以上建筑工程类科技创新企业类证书的,每次得0.5分,最高得2.5分。 注:本小项最高得2.5分。 |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承接施工任务方)曾获得过省级或以上建筑工程类科技创新企业类证书的,每次得1.25分,最高得2.5分。 注:本小项最高得2.5分。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承接设计任务方)曾获得过省级或以上建筑工程类科技创新企业类证书的,每次得1.25分,最高得2.5分。 注:本小项最高得2.5分。 |
4 | 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技术部分评分表 备注: | 1、类似项目业绩: 1.1施工企业业绩: 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须提供项目名称、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的项目业绩编号及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网页信息截图须能清晰显示带有“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名称,并至少包含“项目基本信息”等信息的页面)以供核对(业绩相关附件的上传件取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阶段可不重复提交)。不提供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网页信息截图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在平台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 (1)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是指单项工程中标金额≥4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包括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绩中的施工部分)。 (2)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3)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4)在信用平台中“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栏中须登记有与本项目要求相对应的资质(具体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原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平台内业绩上传文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1.2人员(施工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造价负责人)业绩: (1)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竣工验收文件扫描件。 (2)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是指单项工程中标金额≥4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包括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绩中的施工部分)。 (3)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4)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5)业绩证明材料须体现相关负责人名字及担任角色,如不能体现相关负责人名字及担任角色,投标人则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相关负责人担任对应职位完成的竣工验收文件(须具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盖章)或经建设单位盖章的其他证明材料作为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上述资料不提供或提供不完整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1.3设计企业业绩: 类似设计业绩是指单项设计合同总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或以上的建筑工程建设项目设计业绩(包括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绩中的设计部分)。须提供设计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施工图审査合格书等证明文件的原件清晰扫描件。时间以合同文件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文件无签订时间的,以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的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合同文件为准,若前述证明材料不能完整反映业绩时间和建筑面积的,须出具项目业主单位出具的说明材料作为补充(需加盖业主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2、工程获奖: 2.1 施工获奖:(1)须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的发证日期为准,同一项目获奖按最高级别奖项只计一次得分,不得重复计算。(2)国家级工程质量奖项包括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原国家优质工程银质奖)、中国(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省市级奖项是指由省、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行业协会须在民政部门登记备案)颁发的质量类工程奖项,其它如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技术创新、QC成果、机电安装、科技进步及技术应用类奖项不参与计分;只计算房建类工程质量奖项,其他非房建项目,如:路桥、铁路、水利、电力、化工、港航、冶金、市政等获奖不参与计分。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该项目获奖只按其中一个奖项所在最高级别计算一次分数,不得重复计算。(3)项目管理机构的施工人员配备情况中施工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造价负责人的“工程奖项”具体要求按本条执行。如果获奖证书不能体现相关负责人名字及担任角色,投标人则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相关负责人担任对应职位完成的竣工验收文件(须具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盖章)或经建设单位盖章的其他证明材料作为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上述资料不提供或提供不完整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2.2 设计获奖:(1)须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的发证日期为准,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同一项目获奖按最高级别奖项只计一次得分,不得重复计算。(2)国家级奖项指由国务院颁发的国家科学技术奖、中国土木工程学会颁发的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住建部颁发************人民政府颁发的省(或直辖市)科学技术奖、省级(或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省级(或直辖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省级(或直辖市)优秀勘察设计奖。市级(含副省级)建设行******人民政府颁发的“市(含副省级)科学技术奖”。只计算房建类项目奖项,其他非房建类项目(如:路桥、铁路、水利、电力、化工、港航、冶金、QC、市政等项目)奖项不参与计分。(3)设计负责人的“设计奖项”具体要求按本条执行。如果获奖证书不能体现设计负责人名字及担任角色,投标人则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能够体现设计负责人名字及担任角色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或施工图审査合格书等证明文件,或经建设单位盖章的其他证明材料作为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上述资料不提供或提供不完整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 1、类似项目业绩: 1.1施工企业业绩: 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须提供项目名称、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的项目业绩编号及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网页信息截图须能清晰显示带有“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名称,并至少包含“项目基本信息”等信息的页面)以供核对(业绩相关附件的上传件取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阶段可不重复提交)。不提供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网页信息截图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在平台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 (1)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是指单项工程中标金额≥4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包括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绩中的施工部分)。 (2)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3)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4)在信用平台中“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栏中须登记有与本项目要求相对应的资质(具体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原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平台内业绩上传文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1.2施工企业人员(施工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造价负责人)业绩: (1)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竣工验收文件扫描件。 (2)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是指单项工程中标金额≥4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包括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绩中的施工部分)。 (3)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4)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5)业绩证明材料须体现相关负责人名字及担任角色,如不能体现相关负责人名字及担任角色,投标人则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相关负责人担任对应职位完成的竣工验收文件(须具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盖章)或经建设单位盖章的其他证明材料作为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上述资料不提供或提供不完整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1.3设计企业业绩: 类似设计业绩是指单项设计合同总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或以上的建筑工程建设项目设计业绩(包括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绩中的设计部分)。须提供设计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施工图审査合格书等证明文件的原件清晰扫描件。时间以合同文件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文件无签订时间的,以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的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合同文件为准,若前述证明材料不能完整反映业绩时间和建筑面积的,须出具项目业主单位出具的说明材料作为补充(需加盖业主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1.4设计企业人员(设计负责人)业绩: (1)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施工图审査合格书等证明文件的原件清晰扫描件。 (2)类似设计业绩是指单项设计合同总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或以上的建筑工程建设项目设计业绩(包括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绩中的设计部分)。 (3)时间以合同文件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文件无签订时间的,以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的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合同文件为准。 (4)业绩证明材料须体现相关负责人名字及担任角色、业绩时间和建筑面积,如不能体现以上信息的,投标人则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相关负责人担任对应职位、业绩时间和建筑面积的说明材料作为补充(需加盖业主单位公章),上述资料不提供或提供不完整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2、工程获奖: 2.1 施工获奖:(1)须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的发证日期为准,同一项目获奖按最高级别奖项只计一次得分,不得重复计算。(2)国家级工程质量奖项包括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原国家优质工程银质奖)、中国(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省市级奖项是指由省、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行业协会须在民政部门登记备案)颁发的质量类工程奖项或优质工程评价或质量评价优良或质量水平评价A级(或以上),其它如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技术创新、QC成果、机电安装、科技进步及技术应用类奖项不参与计分;只计算房建类工程质量奖项,其他非房建项目,如:路桥、铁路、水利、电力、化工、港航、冶金、市政等获奖不参与计分。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该项目获奖只按其中一个奖项所在最高级别计算一次分数,不得重复计算。 2.2 设计获奖:(1)须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的发证日期为准,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同一项目获奖按最高级别奖项只计一次得分,不得重复计算。(2)国家级奖项指由国务院颁发的国家科学技术奖、中国土木工程学会颁发的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住建部颁发************人民政府颁发的省(或直辖市)科学技术奖、省级(或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省级(或直辖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省级(或直辖市)优秀勘察设计奖。市级(含副省级)建设行******人民政府颁发的“市(含副省级)科学技术奖”。只计算房建类项目奖项,其他非房建类项目(如:路桥、铁路、水利、电力、化工、港航、冶金、QC、市政等项目)奖项不参与计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