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且同时满足承接本招标项目所需以下(1)和(2)和(3)的资质: (1)勘察资质:投标人(联合体勘察方)必须满足本招标项目所需以下①或②或③的要求: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③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投标人(联合体设计方)必须满足本招标项目所需以下①或②或③的要求: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③水利行业(河道整治或城市防洪)专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投标人(联合体施工方)必须满足本招标项目所需以下①和②要求: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以上资质;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1)拟派本项目的勘察负责人(1名)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且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人(如果是联合体投标,应为勘察单位正式员工)。 (2)拟派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1名)资格要求:具备水利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如果是联合体投标,应为设计单位正式员工)。 (3)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1名)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持有在有效期内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如果是联合体投标,应为施工单位正式员工)。 (4)拟派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1名):具备水利水电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如果是联合体投标,应为施工单位正式员工)。 4.拟派本工程专职安全员(1名):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安 C 类)(如果是联合体投标,应为施工单位正式员工)。 5.拟派本项目的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投标人(或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人员必须一人一岗,不得兼任。拟派本工程的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和2025年 6 月至2025年 8 月在本公司缴交社保证明材料【必须是有社保业务部门印章(或电子章)或税务部门印章(或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分公司缴纳的社保予以认定,须提供购买社保的证明材料。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投标: (1) 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 4 家单位联合投标,应以承接 施工 的一方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的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 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全部被拒绝。 (3) 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招标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他协调工作,包括为完成本招标项目的所有工程实施直至竣工验收所需的项目管理和配合移交场地、提供检测条件及辅助设施、相关资料等服务。 (4)联合体投标时,投标活动、投标保证金缴纳、报价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