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更正内容
原公告名称:某单位东莞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2025-JQGTHZ-F3011)
现公告名称更改为:某单位东莞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2025-JQGTHZ-F3011)
原公告内容:项目名称:某单位东莞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
现公告内容更改为:项目名称:某单位东莞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第二次)
原公告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5.09.29 9:00
现公告投标受理开始时间改为:2025.09.29 14:00
原公告投标受理结束时间:2025.09.29 9:30
现公告投标受理结束时间改为:2025.09.29 14:30
原公告开标时间:2025.09.29 9:30
现公告开标时间改为:2025.09.29 14:30
二、其他补充事项
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供应商必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经营范围须包含国家二类及以上机
******消防车、救护车、挖掘机等特种车和解放、陕汽、重汽、东风底盘车能力;或供应商承诺在签订合同前完******消防车、救护车、挖掘机等特种车和解放、陕汽、重汽、东风底盘车能力。
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