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艺体综合楼工程项目进行室内环境污染物检测,并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测报告,具体要求如下:一、依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建部第57号)、哈尔滨市建筑业协会工程质************学校艺体综合楼工程项目室内环境污染物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等成果文件材料,要求质量达到相关验收标准。二、项目检测标准
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50325-2020
2.哈尔滨市建筑业协会工程质量监督与检测分会2019年11月发布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送检手册》
本规范中引用的标准或规范无论是否写明颁布的年份,皆应以最新颁布的规范为准。三、项目检测工程量
室内环境污染物检测项目预计抽检个数:50点。四、本项目具体检测内容:
室内环境污染物检测:氡、甲醛、氨、苯、甲苯、二甲苯、TVOC浓度。五、检测报告
出具的检测报告具有法律效力,可用于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详见比价文件。
项目名称 哈一中艺体综合楼工程项目室内环境污染物检测(第2次)
服务周期:7天
服务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兆麟街121号
报名结束时间:2025-09-25 00:00:00
发布时间:2025-09-22 15:11:37
采购编号:HLJGCYC************276
******教育局
供应商资格: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二、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无。三、特定的资格要求: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和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批准的检测检验能力范围包含室内环境污染物检测相关内容(提供证书/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如资质证书或证书附表中的范围描述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要求。2、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检测相关专业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提供证书/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3、拟派项目检测人员须具备检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提供证书/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4.以上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在职人员并提供以上人员近3个月的社保记录。(提供证书/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