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西上、两江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期)
答疑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人对本项目“机器管招投标系统提问区”各潜在投标人提出的疑问进行了收集和整理,现将相关问题统一回复如下:
问题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近 3 年内,完成过一个市政公用工程污水及中水管道直径不少于 0.6 米的市政公用工程;近 3 年内,完成过一个市政公用工程单项合同额不少于 1555.36 万元的市政综合工程施工业绩”及评审加分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第一、第二、第三业绩(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4)。是否同一项目满足该两项指标,可认为符合投标人及评审加分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回复:同一项目需同时满足该两项指标,方可认为符合投标人及评审加分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问题2: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为:“近 3 年内,完成过一个市政公用工程污水及中水管道直径不少于 0.6 米的市政公用工程;近 3 年内,完成过一个市政公用工程单项合同额不少于 1555.36 万元的市政综合工程施工业绩”。是否同一项目满足该两项指标,可认为符合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
回复:同一项目需同时满足该两项指标,方可认为符合投标人及评审加分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问题3:授权委托代理人是否可以为除项目负责人外的本公司其他在职员工?请明确回复!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
说明:关于招标文件施工资格及加分业绩要求所指的“污水及中水管道”为机器管系统牵引出来的,招标人无法更改描述内容,已修改为“排水管道”,并于发布招标文件当日同时间发布了补充澄清说明文件。
以上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及时下载该项目答疑澄清文件,如有遗漏,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招 标 人:******建设局
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常宁市·******街道青阳北路
联 系 人:刘蔚青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2)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街道创业中心3座10层13室
项目负责人:邱星燕
项目组其他成员:唐宗秀 费伟明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3)行政监督部门:湖南省·衡阳市·常宁市·******办公室
地 址:******街道青阳北路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