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辽宁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抽检服务(二次)-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LNZB-GCZ2025-0245)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25年辽宁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抽检服务(二次)(招标项目编号:LNZB-GCZ2025-0245),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办公室。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磋商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2025年辽宁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抽检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
招标内容与范围:2025年辽宁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抽检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经国家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具备从事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专业检测的能力。具有与承担检测相适应的人员、设备、设施和环境,能承担本项目内容所有检测项目的检测,并出具CMA检测报告;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申报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本项目采用磋商采购的采购方式,不允许联合体参与磋商。
8.本项目共需两个检测组,每组检测人员不少于3人,且每组负责人员应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
9.根据《人民防空防护设备检验检测管理办法》(发改国防规〔2024〕1450号)第七条,本项目检验检测机构选用注册认证地址为辽宁省外的异地机构。
10.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上的国家级资质认定获证机构查询系统中(cma.cnca.cn/cma/solr/tBzAbilitySearch/list?flag=hide)。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8月26日14时00分00秒---2025年09月03日16时30分00秒
获取方法: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现场购买(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或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 (******/ )登录,打开网页后在页面右侧选择代理机构入口注册登录即可。登录后可根据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寻找并参与该项目,在线获取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时请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在线支付标书款和平台使用费。在线购买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购标确认、费用支付等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前述时间段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注:首次登录前需完成免费注册,平台将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生成账号后可长期使用,后续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该账号可用于参与平台上发布的其他招标项目。平台注册成功后,需真实准确完善用户信息,特别是财务信息。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0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现场递交纸版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10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第六会议室
七、其他公告内容
1.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完成全部抽检工作,检测送样后,一周内出具检测报告。
3.磋商保证金:电汇或保函,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元),电汇形式递交保证金的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供应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办公室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北陵大街45-3号
联系人:王文超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人:刘东东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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