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重庆市璧山区广播电视局
项目名称:重庆市璧山区应急广播系统扩容提质项目(一期)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新增建设璧山区应急广播终端点位280余组(包括必要的附属设施建设),并提供5年运行及维护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政策依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规范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的通知》广电办发(2024)248号文明确提出,“依托新型广电网络构建上下贯通、综合覆盖、平战结合、安全可靠的应急广播体系”,“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传输普覆盖资源,形成标准统一、质量可靠、有效运维的应急广播体系”;要“保障应急广播系统的互联互通和协同运行”,要“将与上级平台连通和数据共享作为重要验收内容,确保建成后的应急广播系统规范化、可贯通、成体系”,要“争取单一来源方式建设”。当前,我国只有一张广播电视网络,各地也只有一家广电网络公司。按照总局要求,由广电网络企业承建更便于全市(省)技术标准统一,更便于后期全市(省)的上下各级平台的互联互通、协同运行和规范化、可贯通、成体系。 2.牌照限定。应急广播属于广播电视范畴内的子系统,应急广播的建设和******宣传部门和广电行政主管部门直接管理的具有极强意识形态的国有文化专网。中国广电重庆股份公司(区县为其分公司)是重庆地区国家广电总局颁发牌照的唯一合法的广播电视传输机构。 3.安全播出。广播电视的政治属性要求其视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为生命线,全系统自上而下具有广电行政主管单位严密管控和主导的播出安全、信息安全机制和工作流程。广电网络只能隶属于党委政府,不对外开放,外资和民资均不得介入。应急广播传输的是党委政府的声音,是舆论工具,通过党委政府完全控制和所属的广电专网传输是政治要求,也是广电网络企业的政治任务。 4.技术标准。应急广播的技术标准由国家广电总局按广播电视网络的技术特点编写颁布,具有独特性。应急广播中要用到的DVB-C、DTMA、FM等技术都是广电网络特有的技术标准,脱离广播电视网络无法实现应急广播的建设。同时,县级应急广播系统需与国家和市级应急广播互联互通,国家广电总局要求技术标准必须保持一致。 5.兼容要求。此次应急广播工程是璧山原有应急广播系统的扩容提质性工程,需要延续使用原有基础设施和设备,而璧山现有应急广播系统是架设在广播电视网络上的子系统。新系统从功能实现、系统兼容和有效降低成本上考虑,应该由广电网络企业继续负责实施建设和维护。
名称:******有限公司璧山分公司
地址:璧山区双星大道50号4-4
2025年8月22日 至 2025年8月29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1.采购人
机构名称:重庆市璧山区广播电视局
联 系 人:舒柏槐
联系电话:******
2.财政部门
机构名称:******财政局
联 系 人:熊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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