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武鸣区建成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一期******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南武发改投资******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0.0万元 0.0% 私有资金:0.0万元 0.0% 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万元 0.0% 境外私人投资:0.0万元 0.0% 财政资金:918.727346万元 100.0% 其他:0.0万元 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主要对内涝点香山大道与标营路交叉路口1个内涝点进行的地下管网进行清淤、改造和新建。新建 d1650-3000 x2000 雨水管渠 591m,检查井 12 座,四联雨水口20座,排出口2座,d400 雨水连接管 200m。 本项目概算价:918.727346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114天(日历天)。 2.3.1标段划分:标段(包)编号:E************001001,标段(包)名称:武鸣区建成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一期EPC项目(三标)工程总承包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同时具备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备注:1、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资质按最高的企业计取;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 ②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③要求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注:1、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规模与3.3企业业绩要求一致,但不限制担任过的时间;2、如不要求企业业绩时,此处由招标人定义相类似的工程类型:承接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或市政工程设计的项目。) 3.2.3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一级以上(含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标段为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2025年08月21日08时00分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30日),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网站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提交及不见面开标说明 | ||||||||||||||||||||||||||||||||
5.1 投标文件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22日9时30分。 | ||||||||||||||||||||||||||||||||
6.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 ||||||||||||||||||||||||||||||||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安全文明施工费)的30%【备注:政府投资项目应严格执行工程预付款制度,工程预付款应不低于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最高不超过30%,并与工程进度款分期按约定比例抵扣)】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发布。 | ||||||||||||||||||||||||||||||||
8.交易服务单位 | ||||||||||||||||||||||||||||||||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9.监督部门及电话 | ||||||||||||||||||||||||||||||||
******办公室 0771-******。 | ||||||||||||||||||||||||||||||||
10.注意事项 | ||||||||||||||||||||||||||||||||
潜在投标人必须录入“桂建云”系统,“桂建云”系统登录地址:******/。由于“桂建云”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平台)相关信息同步存在时间差(企业每次登录“桂建云”时自动同步全国平台数据),投标人应自行预留足够的时间,至少提前24小时将所需投标材料下行至“桂建云”,若因投标人原因未能同步的,后果自行负责。 | ||||||||||||||||||||||||||||||||
11.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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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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