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一公局厦门工程有限公司
2025年8月地材(第一批)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有瓯海330国道项目、无疆公司、海南G98洋浦互通项目,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地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瓯海330国道项目:本项目SG02标段主线桩号为K0+460~K5+671.424,起于潘桥镇,止于瞿溪镇,路线全长5.211km,主要内容包括:桩号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涵工、隧道、交叉工程、其他工程等。合同金额:6.39亿,合同工期900天。此项目招标物资为包件01。
项目地址:******街道秀屿山公寓4栋
(2)无疆公司:******消防用金属制品制造;金属结构销售及水泥制品销售;混凝土预制构件等。此项目招标物资为包件02。
(3)海南G98洋浦互通项目:项目位于G98环岛高速公路K509+463.332处,合同额:项目中标价格20969.83万元,工期为730 日历天。此项目招标物资为包件03、04。
项目地址:海南省儋州市东成镇银村村口
2.2 招标内容
2.2.1 本次地材采购招标分为4个包件,物资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及包件等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2.2.2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组织现场考察,建议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可以选择多种运输方式和多种运输线路,投标人的综合费用不因运输方式和运输线路的变化而调整,投标人报价时应将此因素考虑在内。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纳税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销售商)。
3.2生产厂要求达到一定的生产能力,且拥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施,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代理商(销售商)须具备相应的仓储运输条件。
3.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须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和垫资期限。如投标人中标,须对支付材料款过程中办理手续所需的时间给予充分理解,在资金紧张阶段对支付时间给予充分理解。
3.4质保证能力:投标生产商具有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配套生产设备,拥 有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具备甲级资质检测部门出具的 有效期内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投标人为代理商(销售商)的应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企业上述相关资料。
******集团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6投标人必须保证中标签订合同后直接供应,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投标人中标后,应对招标人组织开展的准入考察工作予以积极配合;投标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8其他要求:参与包件01的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拟投入移动破和固定破的详细配置清单,原则上不低于基础配置,具体配置详见第五章第3.2条的技术规格相关要求;碎石场产能必须满足招标人要求且人员中需配备:现场负责人员1人,安全管理人员1人,电工1人,满足两班的生产条件,且需按招标人的要求调整机制砂和各档碎石的产量占比;自加工场站必须全封闭,满足除尘环保要求;投标人综合单价包括两处地材自加工场、碎石加工场地建设(投标人仅提供:隔墙混凝土、场地硬化混凝土)、碎石加工场低压配电布设安装及加工生产的电费、碎石所需所有机械设备调迁投入(设备满足除尘环保要求)(机械设备安装调试及后期维修保养、配件更换等,按项目要求统一标识等)、在场片石喂料及成品碎石的装车、加工过程中造成的废料、污染、环保、协调沟通由乙方负责解决、投标人所有生产人员生活办公用住房租赁或搭建(由项目提供住处的,费用从结算中扣除)、水源相关费用、加工后的成品材料运输费用(500米范围运至拌合站、水稳站)。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8月21日至2025年8月26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下同),售后不退(因投标人未按规定缴纳标书款和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多支付或者超期支付的标书费,一律不退还。)投标人应于2025年8月26日16时前以电汇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备注栏填写“地材(第一批)包件**标书费用”,汇款需使用投标单位的公户进行汇款,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后,将付款凭证于2025年8月26日16时前发至邮箱2******@qq.com,并致电招标联系人确认开通标书下载权限,(邮件标题栏填写“地材(第一批)包件**标书费用”)方能下载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请汇入以下账户(开具标书收据联系人:邱锦玲,联系电话;******);投标保证金请汇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表中投标保证金栏指定的账户:
单位名称:******有限公司
开 户 行: ******银行厦门集美支行
4.3.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8月31日17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经公司研究决定,将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包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网址:******)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85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10.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10.2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集美区银江路139号
邮 编:361021
联 系 人:邱锦玲
电 话:******
电 子 邮 件:******
开 户 银 行:******银行厦门集美支行
账 号:3510 1556 0010 5000 2386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项目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瓯海330国道项目 | 刘文胜 | ****** |
无疆公司 | 赵 爽 | ****** |
海南G98洋浦互通项目 | 张富斌 | ****** |
中交一公局厦门工程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1日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项目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瓯海330国道项目 | 刘文胜 | ****** |
无疆公司 | 赵 爽 | ****** |
海南G98洋浦互通项目 | 张富斌 | ****** |
物资信息
设备物资名称:碎石 花岗岩 10-20mm 设备物资说明:碎石(5-10mm) 数量:170000 单位:吨
设备物资名称:水泥混凝土用机制砂 Ⅱ类 设备物资说明:碎石(20-30mm) 数量:260000 单位:吨
设备物资名称:碎石 石灰岩 5-10mm 设备物资说明:机制砂() 数量:1500 单位:吨
设备物资名称:碎石 石灰岩 5-31.5mm 设备物资说明:碎石(10-20mm) 数量:40000 单位: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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