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有限公司2025-2027年电商平台货物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办公用品标段进行公开采购,现邀请合格的报价人参加报价。
一、项目编号:YY-1330-******3
二、项目名称:******有限公司2025-2027年电商平台货物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办公用品标段
三、采购内容:
1.成交人应为采购人提供电商平台办公用品类货物采购及相关服务,并提供杭州市或湖州市德清县内采购人指定地点的物流配送服务和产品售后服务;
2.成交人应为采购人提供电商平台与采购人管理系统衔接及数据交换服务,并负责人员培训和网络维护。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登记证明文件,下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3.报价人须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持证主体出具的使用授权书【证明材料:须提供许可证复印件、授权书(非持证主体须提供)】;
4.报价人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含)以后至少具有一个为企事业单位或政府机关提供过电商平台的采购服务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同一业绩合同的合同复印件、电商平台界面截图及成交(订单)记录截图】。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e车网(网址链接:******/)、浙江政府采购网(网址链接:******/)发布。
2、报价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得采购文件:
(1)e车网:
1)登录e车网(******/),依据网站指示进行在线注册,已注册供应商无须再次注册。
2)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可登录e车网(******/)→“采购与招标”进行采购文件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同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浙江政府采购网: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可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本项目采购公告”→“附件”进行采购文件下载。
(3)如遇平台报价问题,可联系采购人,电话:马工,0571-******。
六、采购文件的澄清:
报价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及时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不能当面提交的,可以采用书面原件加盖公章快递、扫描的方式提交)。采购人对采购文件如有澄清将以澄清公告的形式在e车网、浙江政府采购网发布,报价截止时间相应延长,请报价人关注网站信息。
七、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方式: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2日10:00(北京时间)截止,逾期不予接受。
报价人须递交纸质版报价文件,若采用快递方式递交,寄送文件后,需电联报价接收联系人,确认报价文件已收到。报价文件递交时间以本项目报价接收联系人本人收到时间为准(非门岗接收时间)。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杭州市上城区九和路466号杭州地铁运营大楼143号开标室。
报价接收联系人:乔工,电话:******。
八、报价文件开启:
报价文件开启时间同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报价地点: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若首次公告报价不足3家(二次或后续公告报价不足2家),采购人有权终止采购另行选择采购方式。
九、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非招标)进行采购,共进行两轮磋商。
第一轮磋商环节:报价人需现场演示采购文件中相关电商平台系统功能。由第一轮磋商专家进行符合性审查,并对资信部分、技术部分1进行打分,得分前三名进入第二轮磋商环节。
第二轮磋商环节:第二轮磋商专家现场随机抽取40项参与比价的物资,抽取完成后,报价人在其电商平台上现场检索参与报价的商品价格,经第二轮磋商专家和报价人签名确认后,第二轮磋商专家对技术部分2和商务部分打分。
第二轮磋商专家最后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候选人,如出现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况,原则上技术分高的成交候选人排名靠前。技术分也相同的则资信分高的成交候选人排名靠前。
成交结果将在e车网、浙江政府采购网公示,如公示期内无异议,采购人将于公示结束后以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
十、报价费用:
本次采购报价人无须提供保证金。报价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报价有关费用,不论报价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十一、合同模式:
本项目采用框架协议模式。
合同结算按专属页面(专属商品池)商品订单价格计算。订单价格包括但不限于货物价格及出厂检验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验收费、平台服务费、技术培训费、质保期所需相关的服务费、成交人应负担的一切税费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的一切费用,除此之外,采购人无需再支付任何费用。如遇订单增值税税率与开票增值税税率不一致时,均需按不含增值税订单价格不变的原则,重新计算含增值税综合单价,并以此作为结算依据,价格计算须在小数点后保留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十二、合同有效期及质量要求:
1.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满2年。
******有限公司:
1)有效期内合同上限金额为400万元,结算金额(含增值税)达到上限金额97%(含)以上时合同自行终止。
2)每次合同期限届满前,成交人至少提前150天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续签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双方可续签合同(最多可申请2次,每次续签1年)。如成交人未在前述要求的期限内提出续签合同申请,则视为成交人放弃续签。每次续签合同上限金额为200万元,结算金额(含增值税)达到上限金额97%(含)以上时续签合同自行终止。
******有限公司:
1)有效期内合同上限金额为45万元,结算金额(含增值税)达到上限金额97%(含)以上时合同自行终止。
2)每次合同期限届满前,成交人至少提前150天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续签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双方可续签合同(最多可申请2次,每次续签1年)。如成交人未在前述要求的期限内提出续签合同申请,则视为成交人放弃续签。每次续签合同上限金额为22.5万元,结算金额(含增值税)达到上限金额97%(含)以上时续签合同自行终止。
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及《用户需求书》相关要求。
十三、履约担保:
1.成交人须交纳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须采用人民币,并采用下列方式之一提交:
1)************银行保函;
2)现金担保:通过成交人******银行转账方式交纳。
2.履约担保提交要求:
1)成交人选择保函形式提交的,须在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采购******银行保函。
2)成交人选择现金形式提交的,须在合同签订前以转账的形式向采购人交纳履约担保。账户信息为:
******有限公司:
户名:******有限公司
账号:************6666
******有限公司杭州秋涛支行营业部
******有限公司:
户名:******有限公司
账号:************4159
******有限公司杭州市秋涛支行
3)******有限公司履约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捌万元整(小写:¥80000.00******有限公司履约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大写):玖仟元整(小写:¥9000.00)。
3.履约担保有效期:自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到期后6个月。如续签合同的,履约担保根据签订的续签合同执行。
4.履约担保用于补偿采购人因成交人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若成交人在履约担保有效期内提出终止合同,履约担保不予退还。
5.成交人应保证履约担保项下的金额在合同履行期间保持足额,即当因成交人过失导致履约担保项下的金额被用来补偿采购人损失时,成交人需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足履约担保。未按时补足履约担保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剩余履约担保。履约担保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采购人有权继续追偿。
6.成交人提供的履约担保为现金担保时,履约担保有效期内,如未存在成交人违约行为或服务质量有责投诉的情况,经成交人申请并提交等额收据且采购人确认无异后,采购人于60日内将履约担保无息退还给成交人。在退还履约担保之前,对合同履行存有争议的,待争议解决之后,按协商结果退还。
十四、合同签订
******有限公司分别与成交人签订合同。
十五、付款方式:
******有限公司:
******************银行规范或采购人要求进行办理,由此产生的利息或费用由采购人承担,如成交人未按要求办理的,采购人将不承担相关利息或费用。因成交人原因导致被拒绝兑付的,所有责任由成交人承担。
2.按照专属页面(专属商品池)商品订单价格进行结算。
3.成交人为采购人提供的消费赊销总额度不得小于人民币200万元,且不得收取赊销额度管理服务费。
4.款项支付:合同款项按自然月据实结算。每个自然月结束后,成交人于自然月的15号(含)前向采购人提供上个自然月验收合格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若是开“货物一批”时,应附有加盖发票专用章的货物明细清单,经采购人确认无异后,采购人于60天内支付该次需支付金额的100%。在支付之前,双方对合同履行存在争议的,有争议部分待争议解决之后,按协商结果支付。
5.成交人为采购人统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根据国家政策调整。
******有限公司:
1.******************银行规范或采购人要求进行办理,由此产生的利息或费用由采购人承担,如成交人未按要求办理的,采购人将不承担相关利息或费用。因成交人原因导致被拒绝兑付的,所有责任由成交人承担。
2.按照专属页面(专属商品池)商品订单价格进行结算。
3.成交人为采购人提供的消费赊销总额度不得小于人民币20万元,且不得收取赊销额度管理服务费。
4.款项支付:合同款项按自然月据实结算。每个自然月结束后,成交人于自然月的15号(含)前向采购人提供上个自然月验收合格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若是开“货物一批”时,经采购人确认无异后,应附有加盖发票专用章的货物明细清单,采购人于60天内支付该次需支付金额的100%。在支付之前,双方对合同履行存在争议的,有争议部分待争议解决之后,按协商结果支付。
5.成交人为采购人统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根据国家政策调整。
十六、代理服务费:(含代理费及评审专家劳务费) 1、本项目代理费由成交人支付,支付标准:人民币叁仟元整(含增值税),小写:¥3000.00。
2、本项目评审专家劳务费由成交人支付,支付标准:按成交项目实际产生的评审专家劳务费支付(单个项目存在多次评审的,成交人据实支付其成交当次评审的评审专家劳务费)。
3、结算方式及时间:
成交人以转账方式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支付,请报价人在报价时综合考虑。
采购代理应向成交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收款账户信息以采购代理通知为准。
十七、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工
电话:0571-******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九和路466号杭州地铁运营大楼。
******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电话:******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九和路520号铁汇发展中心T4楼308室。
本项目技术咨询联系人:曹工
电话:0571-69821073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九和路466号杭州地铁运营大楼。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0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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