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公告日期: 2025年8月13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原招标文件 第四部分 开标和评标 商务技术分 序号3 销售能力 第三项 “根据投标人作为主承销商在江苏2024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总承销金额进行评分:承销金额≥300亿元,计5分;200亿元≤承销金额<250亿元的,计4分;150亿元≤承销金额<200亿元的,计3分;150亿元≤承销金额<100亿元的,计2分;承销金额<100亿元的,计1分。【投标人需提供Wind数据库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数据来源标准:Wind-债券专题-一级市场-承销统计-债券承销排名(wind口径),债券分类:私募债,地域分类:江苏,统计年度:2024,合并母子公司】”现变更为“ 根据投标人作为主承销商在江苏2024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总承销金额进行评分:承销金额≥300亿元,计5分;250亿元≤承销金额<300亿元的,计4分;200亿元≤承销金额<250亿元的,计3分;150亿元≤承销金额<200亿元的,计2分;承销金额<150亿元的,计1分。
【投标人需提供Wind数据库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数据来源标准:Wind-债券专题-一级市场-承销统计-债券承销排名(wind口径),债券分类:私募债,地域分类:江苏,统计年度:2024,合并母子公司】”
更正日期: 2025年8月15日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安市宁海南路66-1号
联系方式: ******
地 址: 海安市长江中路122号
联系方式: 常继文 0513-******
项目联系人: 常继文
电 话: 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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