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项目10KV用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学校项目 已由
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以 张经审字【2024】27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占比 100% ,财政资金占比 0%
。 ,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255.328479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 万元,建设规模:
报装容量2850kVA,用电类别为非工业,计费方式为高供高计。配电室位于地上一层配电站房内。本期工程电源点为573吉西一线39#杆,供1台1250kVA干式变压器、1台1600kVA干式变压器,共2850kw。(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建设地点:
张家口市经开区京银线 。
2.2招标范围:报装容量2850kVA,用电类别为非工业,计费方式为高供高计。配电室位于地上一层配电站房内。本期工程电源点为573吉西一线39#杆,供1台1250kVA干式变压器、1台1600kVA干式变压器,共2850kw。(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255.328479 万元。 2.3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 2.4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供配电工程验收标准以及供电部门验收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 2.5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一)投标人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2)具备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包括:承装类、承修******委员会令2025年第30号令,新版的承装、承修、承试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二)拟派项目经理 (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 / 职称,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3其他要求:(三)其他 (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1 个;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 2025 年 06 月 01
******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供查询截图,由招标人、代理机构现场查询。
(3)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所有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3.1.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良好财务能力。(以承诺函形式提供的,须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1.5信誉要求:投标人在“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系统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6业绩要求:自 2022 年 6 月 1 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一项电力工程类似 业绩;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7-02 00:00 至
2025-07-08 23:59 ,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07-24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即评标专家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标专家“盲抽”;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分开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盲评”。
7.2 本项目施工评标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方式。 7.3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8.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向
******有限公司(招标人),地址:河北省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城西大街凤凰国际******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槐中路244号,联系人:任硕,联系电话:0311-******。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股
电话:******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学校项目10KV用电工程施工 | 投标人/供应商 | 900 |
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河北省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城西大街凤凰国际2期27号楼207室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槐中路244号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张亚茹 |
联系人: |
任硕 |
电话: |
****** |
电话: |
0311-******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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