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洪水挡堤改造提升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唐曹审批投资文[2024]16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占比0,财政资金占比100% ,招标人为 ******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249.85万元,建设规模:在唐海路至长丰路至大通路段灌区提升改造工程中的硬化路面上进行沥青改色,安装太阳能灯及灯带,安装成品卫生间一座、成品座椅等设施。建设地点:唐山市曹妃甸区。 (2)计划工期:45日历天。 (3)质量标准:合格。 (4)其他:本项目施工招标共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 洪水挡堤改造提升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66元。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施工资质; (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1个。 3.1.3其他要求:(1)投标人及其******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2) 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未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入严重失信名单。③本工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招标,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100%。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本项目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6-11 09:00:00 至 2025-06-17 17: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7-07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请各投标单位合理安排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时间,尽量错开投标截止时间前的高峰期。 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解密,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2)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标形式。本项目投标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本项目第三方电子平台为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平台技术服务费付费主体为投标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需缴纳平台技术服务费,请及时缴纳,以免影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严禁投标人串通投标。监督部门常态化开展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建设局建设工程管理股,受理电话:0315-******,电子邮箱:******。 (5)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支持河北CA、北京CA、山西CA、联通CA、CFCA、CQCCA。已办理以上各家数字证书的外省市场主体均可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招投标活动。(平台及CA服务热线: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0311-616。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北京CA:400-994-3319;CQCCA:400-898-8388;山西吉大CA:400-653-0200;联通CA:0311-******;CFCA:400-880-9888)。
******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张卫,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名称:******建设局建设工程管理股 电话: ****** 电子邮箱: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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