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有限公司淮安港区连接线项目经理部
小车租赁询价函
1. 招标人
******有限公司淮安港区连接线项目
2.询价内容
2.1、本次询价具体型号、交货地点、交货期、技术指标等如下: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暂定数量 | 交货地点 | 采购项目 | 交货期 | 备注 |
越野车 | 10-15万 | 辆 | 1 | 中交******有限公司淮安港区连接线项目经理部施工范围内 | 中交******有限公司淮安港区连接线项目经理部 | 2025.05 | 租赁时间暂定20个月,带司机 |
2.2、保证金、结算、付款
甲、乙双方在设备使用期间每月结算一次,结算租期以甲乙双方签认的设备运转记录为依据,不足一月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租金(月租金除以30天乘以实际使用天数)。每月结算后30日内支付乙方当期结算金额,首次支付当期结算租金的80%,剩余20%租金退场时一次性付清,次月开始结算支付当月的全部租金。如甲方因业主资金拨付等客观原因,造成项目资金困难,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时,甲方有权按照实际资金情况调整当期支付比例,对于延期支付乙方合同租金的,甲方不承担任何因此造成的违约责任,乙方不得向甲方主张违约金、利息等事宜。
3、单价构成
1.含税单价包含车辆租赁费、折旧费、大修费、经常维修保养费、机械设备保险(交强险、座位险最低50万赔付标准和第三者责任险最低200万赔付标准)、税金、利润等费用以及其它显性或隐性的应向社会缴纳的各种规费等。
2.该单价包含乙方出租期间应完成的全部工作内容及风险费用。
3.当国家发布政策调整增值税税率时,不含税价保持不变,增值税税率按调整后税率执行,价税合价随之调整。
4、发布公告的媒介
******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上发布。
5、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淮安港区连接线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 万晓哲
联系电话:******
******办公室投诉
监督电话:029-******
物资信息
设备物资名称:乘用车 设备物资说明: 数量:20 单位:月·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