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汶阳石膏矿、聚源石膏矿采空区调查评价项目
2.采购预算:287万元。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需求:具体采购内容为以汶阳石膏矿、聚源石膏矿周边村庄(高杭村、许楼村、姜杭村、张庙村、砖东村、砖舍村)区域为重点,查明采空区空间分布,调查区面积约8.5km2。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及预算安排:具体采购内容为完成肥城市汶阳石膏矿、聚源石膏矿矿山边界外扩500m的范围的调查评估,面积约8.5km2。
2.需要实现的功能和目标:以村庄(高杭村、许楼村、姜杭村、张庙村、砖东村、砖舍村)区域为重点查明汶阳石膏矿、聚源石膏矿采空区空间分布,评价分析采空区影响范围,提出科学的防范处置措施、建议,为政府决策和后续处置工作提供依据,调查评价工作结束后,提交《肥城市汶阳石膏矿、聚源石膏矿采空区调查评价报告》相关附图、附表、附件及电子光盘技术文档等。
3.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国家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最新合格标准。
4.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5、供应商资格要求
5.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5.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库〔2022〕19 号)文件规定,供应商属小型或微型企业,按10%进行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享受同小型、微型企业相同的价格扣除。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下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5.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具备有效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甲级、地质灾害评估甲级资质(或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等三证合一甲级资质);同时应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业务范围须包含工程测量、摄影测量与遥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5.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5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信用山东”、“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出现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5.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服务期限:60日历天。
7、验收标准:依据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条例,完成调查评估报告编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8、成果要求:调查评价工作结束后,提交《肥城市汶阳石膏矿、聚源石膏矿采空区调查评价报告》相关附图、附表、附件及电子光盘技术文档等。
三、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5年4月16日起至2025年4月18日止。
四、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5年4月18日18时00分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五、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肥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 ******街道肥桃路161号
联系人:路科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肥城市新城路002号恒丰大厦409室
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方式:0538-******